選擇了”to be“,第一件可即時做的事,就是修身。修身有兩個定義:一,減肥,二,修練個人品格。一是關於外在,二是關於內在,但都是自身的事。古人云: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,我決定走上修身之路。
先說外在,我減磅,是為了身體健康,也為了自己好看一點,畢竟很多朋友都說:「你瘦返其實好靚仔。」(笑)這些年,我的身體像一個充氣球,小時候明明不算太胖,但為了要跟表哥鬥,硬把自己吃胖。中學時試過減磅,瘦了一圈,又肥回去。中五會考後很有決心,也算是最英俊的年代。那時候應該大約31吋腰左右,只有約160多磅,加上年輕的十七歲,確實迷倒過不少女孩子(自我幻想中,根本沒有)。不信?有相為証的(假的,只是一張普通的合照)。
及後因為跟兩個十為貪吃的弟兄經常於聚會後狂食,加上一班怎吃也不胖的大食團友前輩,由觀塘開始,秀茂坪、藍田、牛頭角、黃大仙、樂富、九龍城、深水埗、大角咀、太子、旺角、油麻地、佐敦到尖沙咀,大街小巷的食店均有我們的蹤影。結果那幾年修成的道行盡喪,由最輕的160多磅升至差不多近200磅,而「為食」、「識食」和「周圍食」這些稱呼更不知不覺地套用在自己身上。
年過21後回復到170-180磅左右,但那時候女朋友愛吃炸薯條、炸雞、Pizza和壽司等高熱量食物,天生儷質的她吃不胖,但對我就影響深遠。在體重每年遞增的情況下,到我28歲時已經重達240磅。
過了很多年後再意識到減磅這個問題,確實有點不知所措。但幸好,每個肥仔都懂得減肥,前題只是「to be, or not to be」,節食、運動這兩個不二法則之外,減少油、鹽、糖和調節作息亦是重要事項。那時候早已戒掉汽水,要戒吃的,只有零食和高熱量的食物。每星期跑兩至三次,但由於雙腳負擔太重,只能適量及緩慢地跑,另外再練習小時候學習過的基本跆拳道,身型算是漸漸瘦下來,但效果並不太顯著。結果,我去了看醫生,開了藥,瘦是很快,但有副作用,不宜長服。最後算是瘦了下來,給了自己一個交代。
但對比起外在的修身,個人內在的修身更難學習。
那時候我在想,要作一個怎樣的人。在放空自己的時候,想把自己盡量歸為零,包括是人際關係。在人與人的相匯關係中,有很多萍水相逢的人,有些會是知音,知己難求。有些會利用你,有些喜歡跟你較勁。我們其實不用刻意保持這些關係,我相信人與人之間總有自己的緣份,我雖信耶穌,卻對「緣」這佛家思想有點同意。所以,我對某些人像很冷漠,但對我重視的人,總會特別好。
我嘗試讓自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,我說過,我的劍是為別人而揮動的,唯有強大自己,才有保護別人的資格。同時我會學習有忍耐和包容,懂得理解別人的苦,能感受別人的悲哀,與哭泣的人同哭,與別人分享相同的喜樂。這個世界太冷漠,太多詭計,但我想相信人間有情,結果我走上的,是這樣的一條路,我寫文章,也希望讀者能感受到隱藏在我文字背後的正面能量。
而這個修身的過程中,我學會的是將心比己,也學會物以類聚的道理。
我相信,一個人的品行是他最大的財富。人與人之間像一面鏡,你對人好,人未必對你好,但至少不會太差。自私一點的說法,我希望別人對我好,所以我想成為一個好人。物以類聚,人以群分,好人會和好人做朋友,我希望做好人,是希望自己可認識好的人。人事,太煩太亂,亦影響工作的本質,所以能和好的人交往,往往事半功倍。這是我修身的原意,也是我常常提醒自己需持之以行的功課。慶幸身邊朋友的包容,我雖然有古怪的個性,卻有很多朋友包容我的任性和率性,為此確實感恩。
總要記得,「修身、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」,那天決心要做男人中的男人,我仍然在向這條路努力進發。